2007楚天艺术大赛开始了
2007楚天艺术大赛暨
第七届“蒲公英”青少年优秀艺术新人湖北选拔活动
第四届“星星火炬”中国青少年艺术英才湖北推选活动
简介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丰富青少年的业余文化生活,提高青少年学习艺术的兴趣,展示优秀节目。2007楚天艺术大赛暨“蒲公英”第七届(2007)青少年优秀艺术新人湖北选拔活动、“星星火炬”第四届中国青少年艺术英才湖北推选活动将于2007年2月在全省展开。2006楚天艺术大赛以(声乐、器乐、舞蹈、朗诵)艺术形式为青少年提供表现才华的舞台,为青少年的艺术学习提供多方面的平台。本次大赛将在全省各地区设立分赛区,在各分赛区进行一次选拔即初赛。各分赛区获得一等奖、二等奖的选手有资格参加全省的决赛;湖北省决赛获得特金、金、银奖的选手有资格代表湖北进京参加2007年7月在北京举行的由文化部(中华儿童文化艺术促进会)主办的“蒲公英”第七届青少年优秀艺术新人选拔活动或由团中央(中国少年先锋队事业发展中心)主办的第四届“星星火炬”中国青少年艺术英才推选活动。整个活动始终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各项组织工作坚持严格、严肃、严谨的作风,坚持在青少年心中树立“楚天艺术大赛”的品牌形象。具体事宜如下:
一、比赛分组及项目
(一)、学前组(4-6岁)
(二)、小学组:分A组:1――3年级(7-9岁);
B组:4――6年级(10-12岁)
(三)、初中组:1――3年级(13-15岁);
高中组:1――3年级(16-18岁);分专业组和业余组
(四)、青年组(19-35岁、分专业组和业余组)
二、项目设置:
1.声乐:独唱、重唱、合唱
2.舞蹈:独舞、双人舞、集体舞
3.器乐:民族器乐(弦乐、管乐、弹拔、打击)
西洋器乐(弦乐、管乐、键盘、打击)
4.朗诵:(含主持、影视表演)
三、活动安排
1. 报名时间:2007年2月
2. 各分赛区选拔时间:2007年4月7-15日(星期六、星期天)
3. 各分赛区办理全省决赛报名时间:2007年4月19-23日前
A、进省选手名单统计表
B、选手个人资料
C、需预定房的订金交纳(预收100元/天/间)
四、湖北省决赛时间为2007年5月3――6日;
成绩的公布及证书的颁发时间为5月15――20日
湖北组委会将于
进京参加总决赛的报名工作,由各分赛区协助办理。
五、按项目分组进京参加总决赛的时间为2007年7月――8月
六、湖北各分赛区设置
武汉分赛区
荆州分赛区
荆门分赛区
宜昌分赛区
黄石分赛区
恩施分赛区
天门分赛区
十堰分赛区
襄樊分赛区
七、报名办法
1. 个人自愿报名或单位推荐
2. 各分赛区报名点报名
3. 报名时需提交相关资料:
同底版1寸彩色免冠登记照2张,个人身份证或户口薄复印件1张,填写大赛报名表1份
4. 同一选手最多可报3个比赛项目
5. 各分赛区选拔赛(初赛)选手需交纳135元/节目,集体节目每人加收70元;
全省决赛选手需交纳决赛参赛费、管理费(武汉赛区除外),复赛费用为:260元/节目,集体节目每个人加收130元/人。
八、奖项设置 由各分赛区选拔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表演奖,获奖证书由湖北组委会统一颁发。
各分赛区获一等奖、二等奖的选手可获得进省参加决赛的资格;
全省决赛产生特金奖(该组别最高分)、金奖20%、银奖20%、铜奖40%、优秀奖20%;
获特金奖的选手将获得奖杯及证书;金、银奖的选手将获奖牌及证书;获铜奖、优秀奖的选手可获证书;获特金奖、金奖选手的辅导老师将获园丁奖。
在全省决赛中获得特金、金、银奖的选手有资格进京参加全国总决赛(费用自理)。
九、活动要求
1. 选手需自备服装、伴奏带、乐器(钢琴、古筝、架子鼓由组委会提供)
2. 选手节目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专业组选手及组合节目时间不超过10分钟)
3. 赛后统一公布成绩和奖项
4. 遵守比赛时间,提前30分钟到比赛场地候场
5、各分赛区选拔赛家长不允许进入赛场;湖北地区决赛陪同家长要服从组委会统一安排,按规定凭证进入赛场(每位选手限一名陪同家长,5-10人一组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