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蒲公英青少年艺术团赴新加坡、马来西亚交流演出访问、异国风情美术写生
中国蒲公英青少年艺术团赴新加坡、马来西亚交流演出访问、异国风情美术写生活动简介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第五次全国少代会”上对全国少年儿童“勤奋学习、快乐生活、全面发展”的殷切期望,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青少年艺术教育,丰富青少年业余文化生活,给参加蒲公英优秀艺术新人选拔活动的选手提供一个国际交流的平台、锻炼、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的机会,“蒲公英青少年优秀艺术新人选拔活动全国组委会”决定组建蒲公英中国少年艺术团及随团异国风情美术写生团。
活动目的:为参加蒲公英选拔活动的选手和美术爱好者提供一个国际交流的平台,开阔视野、增进了解。
活动对象:
1、 蒲公英艺术团成员构成条件:历届参加蒲公英选拔活动的选手中节目精、形象好、素质高的的演员,集体节目年龄不限,单项节目选手年龄在10岁以上生活完全能自理,自主能力强的青少年,家长原则不陪同,特殊情况家长可以申请随团。
2、 异国风情写生成员构成条件:凡有美术特长,年龄在10岁以上生活完全能自理,自主能力强的青少年,家长原则不陪同,特殊情况家长可以申请随团。
参加交流演出的节目内容:主要以有特色的,较高水平的或是有民族特色歌舞集体节目为主(10人以上) ;特别优秀的单项独舞、独唱、重唱,轻便易随身携带的器乐合奏、独奏、重奏节目等也可以上报组委会审查。其他演员有出访要求,但没有具体节目的,可以参加《同一个希望》主题歌的合唱。
日程安排(暂定):2011年8月22日启程前往新加坡,23日上午排练、下午彩排,晚上《同一个希望》晚会交流演出;24日、25日在新加坡参观;26日、27日、28日上午在马来西亚参观后回国。
奖项设定:此次出访交流的演出节目,经过评选将设金(20%)、银(30%)、铜(30%)、优秀(20%)奖,同时设教师园丁奖和单位组织奖。
美术作品设金(20%)、银(30%)、铜(30%)、优秀(20%)奖,同时设教师园丁奖和单位组织奖。
活动费用:参加交流演出的成员需交纳费用6500元/人(含演出场地费、航班费、食宿、交通、参观及小费等费用),单项节目人员在此基本费用上,要另加收3000元的节目占位费。特殊情况需陪同的家长,要交纳6000元/人的费用。带队老师的出访费用跟陪同家长相同,由所带演出团队成员承担。演出团原则上由北京发团,从驻地至北京的费用自理。
组织形式:由全国组委会组成中国蒲公英青少年艺术团和异国风情写生团,由全国组委会统一管理行程,各地由带队老师、演员组成分团,由各地组委会领导或老师担任分团长,全权负责管理本团人员和事务性工作。
报名时间:2011年3月1日至4月20日,报名的同时交纳费用
其他准备工作时间:各演出人员在各自户口所在地办理护照,2011年5月20日前将确认的节目单、节目伴奏带、护照和出访人员2寸白底彩色证件照(4张)交湖北组委会。6月——8月20日前进一步排练节目,提高节目质量,准备服装和出访的其他准备工作。组委会办理签证等准备工作,全体出访人员签证由全国组委会统一在北京办理,费用由个人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