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飞扬的红领巾——2011全国少年儿童新春联欢晚会”的通知
关于举办“飞扬的红领巾
——2011全国少年儿童新春联欢晚会”的通知
“全国少年儿童新春联欢晚会”(以下简称:少儿迎春晚会)在各级共青团和少先队组织的共同努力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于2007年至2010年成功举办了四届。晚会经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电视台等电视台播出后,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和一致认可,已经成为深受广大少年儿童喜爱的少先队文化品牌活动和少儿综艺品牌节目。为全面贯彻宣传“第六次全国少代会”精神,鼓励广大少年儿童争做“四好少年”,共建和谐社会,让他们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中国少先队事业发展中心决定继续举办“全国少年儿童新春联欢晚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晚会主题
进一步扩大少儿春晚作为少先队文化品牌的影响力,全面贯彻宣传“第六次全国少代会”精神,促进少年儿童思想道德建设,丰富少年儿童节日文化生活,展示少先队文化建设成果,引导广大少年儿童“勤奋学习、快乐生活、全面发展”,争当“四好少年”。
二、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
中国少先队事业发展中心
2、承办单位
中国少年先锋队红领巾艺术团
3、晚会组委会
成立晚会组委会,负责晚会宣传、节目征集、演员选拔和录制等工作的组织实施。
主 任:李文革 全国少工委副主任、中国少先队事业发展中
心党组书记、主任
副 主 任:王 溪 中国少先队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秘 书 长:宋树春 中国少先队事业发展中心文体部部长
副秘书长:王英强 中国少先队事业发展中心文体部副部长
王守坤 中国少年先锋队红领巾艺术团副团长
徐海涛 中国少年先锋队红领巾艺术团办公室主任
4、晚会顾问
滕矢初 著名钢琴家、指挥家
杨 青 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副会长
杨菊英 北京儿童艺术剧院著名导演
哆来咪 中央电视台著名少儿节目主持人
5、晚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中国少年先锋队红领巾艺术团。
地 址:北京市朝阳公园南路21号
邮 编:100125
电 话:010-65958024 010-65071211
传 真:010-65072409
E-mail:xxhj2008@126.com
联系人:冯晓娟、王淑红、杨頔
网址:http://www.hlj2008.com
三、实施步骤
1、2010年7月至10月面向全国各地广泛征选优秀类节目。
2、2010年11月至2011年1月节目将编排、录制和送播。
3、2011年2月春节期间晚会在央视播出。
4、2011年3月为总结表彰阶段。表彰奖励在演员推荐、节目征选和演出录制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个人。设优秀组织奖、优秀节目奖、优秀指导老师奖等奖项。优秀组织单位将授予中国少年先锋队红领巾艺术团培训基地称号,优秀节目表演者将授予中国少年先锋队红领巾艺术团成员称号,优秀指导老师奖授予中国少年先锋队红领巾艺术团特邀艺术辅导员称号。
四、节目征选
为保证晚会的艺术水准和质量,晚会节目征选以少先队组织和红领巾艺术团理事单位推荐为主,个人自荐为辅。请各相关单位按如下要求推荐节目:
1、节目征集以30人以上的集体节目为主(30人以下的节目需晚会组委会特批)。演员年龄要求在6到16周岁。原则上每个节目时长不超过3分钟。
2、演出单位和演员本着自愿的原则报名参加本届少儿春晚录制活动,填报《2011全国少年儿童新春联欢晚会节目推荐表》(见附件),连同完整的节目DVD(VCD)光盘于2011年10月31日前邮寄至晚会组委会办公室。
3、组委会将邀请晚会导演和知名艺术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各地推荐的节目进行初审、复审后,最终确定入选节目。节目入选以晚会组委会正式通知为准。
五、工作要求
1、广泛发动,精心组织。少儿迎春晚会是少先队组织贯彻第六次全国少代会精神,鼓励广大少年儿童争做“四好少年”、共建和谐社会,献给全国少年儿童的新春礼物。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调动各有关方面的积极性,力争把最优秀的演员和节目征集和选送上来。
2、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少儿迎春晚会已经成功举办了四届,得到了社会各界普遍认可和一致好评。晚会组委会将通过全国性媒体发布举办晚会消息,并对筹办工作进行重点宣传。各相关单位要积极协调本地新闻单位和有关媒体,展开全方位的宣传,使晚会成为展示红领巾风采,表达少年儿童对祖国良好祝愿的平台。
3、组织收看,及时总结。晚会将于2011年春节期间在中央电视台和部分地方电视台播出,各相关单位要认真组织收看,及时总结收看体会和建议,并统一递交晚会组委会办公室。
附件:《2011全国少年新春联欢晚会报名表》
中国少先队事业发展中心
2010年6月28日
“2011全国少年儿童新春联欢晚会”节目推荐表
节目名称 |
|
节目类型 |
|
选送单位 |
|
节目人数 |
|
联 系 人 |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
邮政编码 |
|
通讯地址 |
|
||
节目内容简介 |
|
||
节目演出及获奖情况 |
|
||
推荐单位意见 |
2010年 月 日 |
说明:1、节目类型栏的填写要具体,如集体舞、合唱等。
2、随此表提供节目DVD(VCD)光盘,供评委初选节目使用,不提供光盘的节目无法进入初选。
3、此表可复制。